江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核查规则
附件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平安告知承诺核查规那么第一条 为标准消防救援机构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消防 行政许可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平安核查行为,制定本规那么。第二条公众聚集场所通过承诺取得《
附件 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平安 告知承诺核查规那么 为标准消防救援机构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消防 行 第一条 政许可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平安核查行为,制定本规那么。 公众聚集场所通过承诺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 用、营 第二条 业消防平安告知承诺合格证》后,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规 定期限内, 对公众聚集场所承诺的消防平安责任、消防平安技术 条件、消防平安 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填写《公众聚集场 所投入使用、营业消 O 防平安告知承诺核查记录表》(见附件) 对申请材料与现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核查内容有: 第三条 (一)核查告知承诺书的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二)核查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与实际情况是否一 致。 (三)核查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范案法律文书与实际情 况 是否一致;核查不需办理竣工验收消防范案的场所是否确实不 需办理。 (四)核查场所平面布置图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五)核查消防平安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实际情况 是 否一致。 (六)核查员工消防平安教育培训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