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考勤制度
县旅游局考勤制度 一、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上下班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未到的,视为旷工。 2、工作人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因工作需要必须离开岗位时,要向股室长报告。 3、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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