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书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书 基层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须知 基层工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后,发生变更事项,应根据《XX省总工会实施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细则》(以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书 基层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须知 基层工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后,发生变更事项,应根据《XX 省总工会实施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细 则》(以 下简称《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按以下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 续: 一、申请变更登记 1、填报《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⑴“基层工会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收入 情况”、“资金情况”、“场所情况”和“隶属工会名称”七个项 目中,哪项发生变更,填写该项相应的“原确认登记事项”和“申 请变更登记事项”,没有发生变更的项目不填; ⑵“申请变更文号”填写基层工会就变更事项向上级工会打 请示报告的文号(如没有文号可以不填写),“上级工会批准文号” 填写就该变更事项上级工会批复的文号。如办公地址变更,“申 请变更文号”和“上级工会批准文号”可以不填写,出具相应证 明即可; ⑶在“申请变更原因”一栏中如实填写原因; ⑷“基层工会签章”一栏填写“我会因×××原因,原登记 的×××事项发生变更,特此申请变更登记”。现任主席签字并 第1页 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