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湾镇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渡普镇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了确保我镇中小学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嘉鱼县中小学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本着增收节支,反对铺张浪费、量入为出、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订我镇中小学财务
渡普镇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确保我镇中小学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 展,根据《嘉鱼县中小学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本着增收节支,反对 铺张浪费、量入为出、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订我镇中小学财务管理 暂行办法。 一、规定: 1 、我镇各校财务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一支笔。 2 、实行预算管理。各校按实际情况做为当年收支预算,确保教 师工资、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确保学校安全,经费支出必须按计划当 月做账,不得发生赤字,更不能借款开支,学校如有债务厉行节约, 计划在短时间里还清。 3 、报销发票由经手人写明用途,每月学校组织职代会、老师代 3-7 表人清算、审核、制作当月平衡表,(学校领导不参加)校长审 核签字后方可入帐。 4 、学校出纳未经中学校长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出纳必须坚持原 则,严格履行职责,做到账款清楚,手续齐全,公款不得挪作他用,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 、严格学校报销任何劳动补助,严禁学校变相制作与事实不相 符的报销票据。 6, 、增强纳税意识,杜绝白条子。税票作正式票据其它作附件。 7 、全镇小学一律零招待,严格控制租车、严禁到任何餐馆就餐 5/ 严格控制烟酒及其它副食开支、因工作需要中学业务招待早餐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