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 (1)
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承租单位: (以下称甲方)出租单位:
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 :() 承租单位以下称甲方 :() 出租单位以下称乙方 ,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年月 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型塔吊(电梯),为明确责任,便于管 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安全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 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龙门架(电梯)的完好和安全,并有产品合格证、安全生 产许可证和备案证,按照龙门架(电梯)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支立、使用、维修、 拆除;保证安拆、加节、维修等(安拆必须由有安拆资质的企业)作业人员持有 效证件作业,安拆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三、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龙门架(电梯)基础的制作,经双 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可进行龙门架(电梯)安装,龙门架(电梯)安装完毕后,经 检测机构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负责龙门架(电梯)基础 () 的检查、维护。如因基础造成龙门架电梯倾翻出轨等事故由甲方负责;如因乙 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机械本身缺陷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处于提升架体周围的高压线或其它架空线(缆),人员和车辆通道、建 筑物等需要保护时,甲方负责搭设防护棚、隔离栅栏。并设立红旗及红灯示警。 五、龙门架(电梯)需要顶升、拆除作业时,甲方负责现场协调,保证现场 作业范围内没有人员停留、通行。 六、龙门架(电梯)与结构锚固时,甲方按要求提供锚固定位置,搭设锚固 操作平台和通道,保证锚固作业人员的安全通行和操作。锚固拆除前,甲方保证 操作平台和通道经常处于安全状态。甲方不得随意改动锚固点。 七、乙方应每周对龙门架进行检查和维护,因龙门架本身的机械缺陷造成的 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甲方应配备有操作证的司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