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综合措施
铁路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一、通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1.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看待。新建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送电,应提前15天用书面告知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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