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办公厅特色产业指导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家具、工艺美术、家电、五金衡器、医药、服装、纺织机械、农业机械、铸造、模具等10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3号 各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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