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广州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甲种XX年版) 第一条保障对象 凡本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未满55周岁的在职女职工[包括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因工作需要继续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