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运行现状
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运行现状 黄山市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全市环保监管网格划分为市、区县、乡镇三级网格。黄山市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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