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精神,根据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 精神,根据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黎安监发【】88号) 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 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安全生 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从10月20日开始,至10月24日结束,25日 进行总结汇总上报县安监局。 二、检查范围及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单位,重点是矿山、尾矿库等作业场所。 具体分工如下: 1、矿山井下及地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生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2、尾矿库及选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技术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3、矿山、选场机械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资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三、检查内容 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矿山井下机械通风系统、作业面通风情况, 井下采空区监测、处理、封闭情况,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重点设备检查检测、维护保 养使用情况;尾矿库监控措施(水位、浸润线、位移观察)、安全设施(排洪渠、溢洪塔)及坝 上照明、通讯等。 四、检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