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外汇金宏系统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外汇金宏系统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境内银行分批开展了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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