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章程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 育教学质量,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 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 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促进社会主义物 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简 称“彭水中学”)。学校创办于1925年,校址为彭水苗族 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社区学府路1号。 第三条 学校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举办, 是一所全民事业单位性质的全日制高级完全中学校,为实施 六年制完全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理念系统 【文化主题】 山水清晖 钟灵毓秀 【办学理念】 厚土嘉禾 【校 训】 智仁 勇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