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探讨 精品
国税函〔20XX〕2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确保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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