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节能工作自查报告
自治县节能工作自查报告全县单位GDP每万元能耗量为0.309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46%,预定目标是下降1.65%,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目前,我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完成进度达到了“十二五”
自治县节能工作自查报告 全县单位GDP每万元能耗量为0.309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46%, 预定目标是下降1.65%,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目前,我县单位地区生 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完成进度达到了“十二五”节能目标的74%。 单位工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量为0.25吨标准煤,去年同期数为0.305 吨标准煤,下降17.89%。 二、主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严把项目准入关。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 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县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 估审查制度,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符合 节能要求的才给予节能登记,从源头上控制了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长。 XX年,全县开展投资项目节能登记备案审查共18个,均符合省节能 登记的有关规定。未审批、核准、备案任何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 项目。 (二)严格责任分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由县节能减排办牵头, 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局和住建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 1.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一是确定重点用能单位。按照 《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要求,我县确定“十二五” 重点用能单位6家,分别是茶业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林业化工 有限公司、糖业有限公司、糖业有限公司、镇高地淀粉厂。二是分解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为确保“十二五”节能任务的完成,我县将 “十二五”节能任务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 第1页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