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为促进农村规模化经济发展,规范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管理,有效防控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信贷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农村规模化经济发展,规范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 款业务管理,有效防控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农业 银行“三农”信贷业务基本规程(试行)》等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对农户家庭 内单个成员发放的,用以满足其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大 额贷款。 本办法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含城关镇) 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国有农(林) 场职工、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但不包括居住在城关镇从事 非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 第三条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坚持区别对待、择优准入、严控 风险、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实行严格的机构准入、差别授权、 动态管理制度。 第二章贷款用途和准入条件 第五条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用于农户从事农业及其他生产 经营的融资需求,具体包括: (一)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 活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