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通用
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一、述责述廉对象 (一)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述责述廉主要内容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1、按照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 一、述责述廉对象 (一)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述责述廉主要内容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1、按照党章要求规范自己言行情况;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部署要求,加强本地、本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 3、抓班子、带队伍,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情况; 4、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三)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 众若干规定》,反对“四风”等情况。 (五)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 1、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县 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 3、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廉政谈话等制 度的情况。 (六)涉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 况。 (七)个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三、述责述廉形式 述责述廉对象除在本乡镇、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会上述责述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