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实施《山东省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德州市实施《山东省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德州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提升政务云应用和服 务水平,保证政务云安全可靠、高效
德州市实施《山东省政务云平台管理 暂行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 彻落实《山东省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 范和加强德州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提升政务云应用和服务水平,保证政 务云安全可靠、高效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山 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 市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服务应用、安全保 障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政务云平台,是指基于云计算技术建设的、 为各级政务部门非涉密领域的政务信息系统运行提供支撑的综合服务 平台。我市政务云平台是山东省政务云平台的市级节点。 本实施细则所称政务部门,是指市内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 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派出机 构等。政务信息系统,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 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