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024年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节能质量,遵循国家节能政策,
2024年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024年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节能 质量,遵循国家节能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 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应坚持“依法、科 学、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 设立专门的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第五条建筑主管部门应强化对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的监督检 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并通报公示。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建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民用建筑节 能工作的落地实施; (二)组织编制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设 计单位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三)组织开展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咨询、培训和评估,提 高从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1页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