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古代诗文理论对书法创作的影响
试论中国古代诗文理论对书法创作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中国古代诗文理论 书法创作 中和 缘情 意境 论文摘要:中国古代诗文创作追求“中和之美”,强调“诗缘情”,注重意境的创造;中国书法创作则追求
试论中国古代诗文理论对书法创作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中国古代诗文理论书法创作中和缘情意境 论文摘要: 中国古代诗文创作追求“中和之美”,强调“诗缘情”,注重意境的创造;中国 书法创作则追求志气平和、不激不厉,强调“书为心画”、“达其性情”,中国古代诗文理论 对书法创作的影响、渗透,使二者的审美精神和理念呈“同源”之势。 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除按照自身的艺术规律发展外,还要受到其他艺术理论和创作实践 的影响。在中国古代艺术中,诗、书、画三者的关系最为密切,它们都是在以儒、道、释思想 为主的哲学基础和文化传统的熏染之下形成的不同艺术门类,其审美精神和理念呈“同 源”之势。书与画的渊源关系之密切自不待言,诗文理论对书法创作的影响也表现得十分突 出。本文着重探讨中国古代诗文理论中的一些重要观点对书法创作的影响。 一、中和 “中和”是中国特有的传统美学范畴和审美形态,它涉及到各个艺术领域。《礼记·中 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 达道也。”[1](上册P630)《左传》曾记载了晏婴对“和”的理解:“和如羹焉……宰夫和之, 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1](下册P126)他们所说的“中”,就 是事物自身矛盾双方的互相依存和调和,“和”是矛盾双方的互相交融、调和统一。可见,中 国传统的“中和”,既包括同一事物诸多因素的统一,又包括矛盾对立面的调和。孔子论诗乐 也很重视“中和”之美,他在《论语》中说:“《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1](上册P275) 这是他的中庸之道在文艺思想上的反映,这种思想直接导致了后来以“温柔敦厚”为基本内 容的“诗教”的建立。“中和”广泛而深厚的哲学内涵,决定了它能被应用于各个领域。 “中和”之美是古代诗文的审美原则和审美追求。 书法创作则吸收了“中和”的思想,并发展成为最重要的创作原则。它要求书法家在创 作时要“志气和平,不激不厉”。唐代书法家孙过庭《书谱》中说:“数画并布,各异其形,众 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迟,遣不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