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档案查阅、借阅制度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院(系)、处 级以上党政组织介绍信或党政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的便函;利用重要档案(党委或校长会议记录)必须由党委书记、主 管校长审批,利用科技档案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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