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职中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职中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施行细那么 按照“德阳市黄许职业中专赞助生活贫困生施行方法”,使在校的生活困难学生能健康欢乐地学习,特制定“德阳市黄许职业中专学校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施行细那么。
学校规章制度之职中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施行细那么 按照“德阳市黄许职业中专赞助生活贫困生施行方法”,使在 校的生活困难学生能健康欢乐地学习,特制定“德阳市黄许职业中专学 校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施行细那么。 一、生活贫困生确实认及根本条件凡我校在籍学生,符合以下 条件的,均可确认为生活贫困生,列为生活赞助对象。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截了当经济来 源,仅靠政府救济的;2)父母均丧失劳动才能,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 姐妹,但无力供养的;3)父母双方下岗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才能, 没有直截了当经济来源的;4)家庭发生严峻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 的或家有病人常年治疗的;5)家在重灾区、因灾害导致”三无“(无 房屋、无父母、无收入)的。 6)由于其它缘故导致生活贫困的。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能评定为生活赞助对象: 1)、有抽烟、酗酒行为;2)、经常出入运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3)、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如经常吃零食等)。 三、已在学校享受其它赞助者,原那么上不能评定为生活贫困 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