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
铁门乡教育中心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一、举止文雅1.举止温文得体,不失教师风度,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堪为幼儿表率。2.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3.在幼儿、家长和客人面前不嬉戏,不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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