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出租方有一砖厂厂房和设备租赁给承租方生产使用,承租方同意承租砖厂厂房和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出租方有一砖厂厂房和设备租赁给承租方生产使用,承租方同意 承租砖厂厂房和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合同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愿意把座落在莲花镇莲花村砖厂厂房(17间)设备(砖窑 1个)及机器设备(详见附表)租给承租方,上述财产均能正常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二年,从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租金每年30万元,二年计60万元。 2、保证金10万元。 3、交纳方式 4、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