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 市政办骨干企业发展意见
市政办骨干企业发展意见 为实现全市产业调整振兴,促进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共市十二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按照分类指导、梯次培育、政策倾斜、扶优壮
市政办骨干企业发展意见 为实现全市产业调整振兴,促进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共市十二届十次 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按照分类指导、梯次培育、政策倾斜、扶优壮强的原则,选择 一批骨干企业项目进行重点培育,促进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从而推动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年,通过重点培育,打造形成我市的大企业集群,确保年销 售收入过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达到1家、3家和15家以上。 三、扶持政策1、支持企业投资扩大生产规模。 对新建工业含仓储物流项目,优先提供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免收 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供热、燃气配套费,并将土地价款的市政府收益部分奖励 给企业。 2、支持企业进行搬迁改造升级。 对到年销售收入拟过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骨干企业,其退二进三 旧址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按评估备案地价总额扣除地铁建设基金后的100、90、 80确定。 3、支持企业利用信贷资金加快发展。 对到年销售收入拟过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骨干企业,其新增贷款 分别限6亿元、4亿元、2亿元以内部分所产生的利息,按20的比例给予贴息补 助。 4、鼓励企业争先上市。 根据市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的精神,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工 作的意见》及时进行调整,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 5、企业新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外资按同期汇率折算的工业、 服务业不包括房地产项目,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并按项目实际投资每超500万 元加奖1万元。 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20万元。 6、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对企业投资超过200万元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