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
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1.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GB/T18106-2004《零售业态分类》为主要参考基础,并充分反映烟草零售的业态特点。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零售业态的分类、特点,适
v 1 . 0 可 编 辑 可 修 改 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 1.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GB/T18106-2004《零售业态分类》为主要 参考基础,并充分反映烟草零售的业态特点。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零售业态的分类、特点,适用于持有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的企业和店铺。 3.定义 烟草零售业是指以向最终消费者提供所需烟草制品(复 烤烟叶除外)的行业。 4.分类原则 本标准主要依据烟草零售业态的地址、经营规模、售卖 方式、服务时间、管理信息系统等特点作为分类参考依据。 5.分类综述 本标准把烟草零售业态共分为7类:食杂店、便利店、 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类和其他类。 6.烟草零售业态分类 食杂店 6.1.1定义 以销售烟、酒、饮料、休闲食品及日杂货为主,独立、 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6.1.2基本特点 6.1.2.1多位于各种居民区内或传统商业区内以及农村地区。 6.1.2.2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内。 6.1.2.3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 6.1.2.4服务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上。 6.1.2.5一般无管理信息系统或具备初级信息管理系统。 便利店 6.2.1定义 以开架自选为主,销售小容量应急性的食品、日用小百 货等,以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6.2.2基本特点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