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捐助管理暂行办法
县社会捐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捐助,规范捐助和受赠行为,保护捐助人、受赠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捐助款物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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