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的相关制度
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医院在宣 传、检查、督促有关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亦开始实行公示制度, 医院将把违法违规的人
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医院在宣传、检 查、督促有关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亦开始实行公示制度,医院将把违法 违规的人或事公布于众,以达到举一反三教育、促进整改的目的。 二、本院凡违反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特别是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列》、 《护士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重要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操作规范 的科室或人,经职能科室调查核实、报分管院长同意后在医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半个月。 三、同时,凡公布的事件涉及到医患双方经济利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同一人一年内被公示 三次以上者经院务会讨论,对照有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卫健委《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 秩序与医师会诊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扩大对外交流,提升我院的形象,完善医疗 网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保护患者、医师及医院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外出会诊必须通过医务科联系,邀请会诊单位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 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按部颁文件要求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特殊情况下可事后补 办。由医务科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统 一安排会诊人员。未经医务科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第二条外出会诊医师资格原则上必须是本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其他职称人员一律 不得外出会诊。 第三条若因故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由医务科及时告知邀请单位。 第四条夜间医师外出会诊只限于急症,由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安排,并做好相关记录(会 诊人员、去向及时间),报医务科备案。事后补办相关手续,手续不全者视为私自外出会诊。 第五条私自外出会诊属违规行为,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意外,责任完全自负。 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违规一次,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外出 会诊资格,并扣发一个月奖金;违规两次,给予警告处分,扣发三个月奖金;违规三次,低聘 专业技术职务一级一年;三次以上,给予解聘直至院内除名。 第六条会诊人员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尽 自己专业所长,详细了解病情,全面诊察患者,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帮助、指导邀请会诊单 位解决医疗问题,充分展示我院医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医疗技术。牢固树立医疗质 量第一的观念,严禁不利于病人、不利于医院声誉的一切医疗行为,否则按《区人民医院职 XX 工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二)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职业范围的; (三)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四)科室有危重病人或术后病人尚未脱离危险期的;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会诊人员接到医务科或医院行政总值班人员外出会诊的通知后,一经接 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必须小时内完成,每迟一天扣当事人元。 12410 、首次病程记录在患者入院后小时内完成,每迟小时扣当事人元。 2615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上级医师签审应在天内完成,每迟一天扣元。 3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