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出口税则 第十六类
海关进出口税则 第十六类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 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注释: 一、本类不包括: (一)第三十九章
海关进出口税则 第十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