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土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一、沟槽应按设计所确定的平面位置开挖并应按设计控制槽底高程,防止超挖和槽底基土扰动。本工程段土方开挖按照1:0.5坡度放坡。 二、开槽中若槽底超挖或槽底基土扰动,应按
土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一、沟槽应按设计所确定的平面位置开挖并应按设计控 制槽底高程,防止超挖和槽底基土扰动。本工程段土方开挖 10.5 按照:坡度放坡。 二、开槽中若槽底超挖或槽底基土扰动,应按以下办法 处理 1.干槽超挖在15厘米以内者,用原土回填,其密实度 不应低于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 2.干槽超挖在15厘米以上者,可用石灰土处理,其密 实度不应低于95%。 3.槽底有地下水,或地基上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加 夯时,可用天然级配砂石和砂回填,砂土深度不小于10厘 米,由于排水不良以致地基土壤扰动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扰动深度在10厘米以内时,可铺砂处理。 (2).扰动深度在10-30厘米时,可铺级配砂石和砂, 填砂深度不应小于10厘米。 4.槽底遇有构筑物时,必须在管底以下15厘米及管道 两侧各50厘米范围内进行清除并填砂或用细土夯实填至设 计标高。 5.沟槽遇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有专门设计。 (1)遇到坟穴,枯井,流砂及大孔性土壤,有机土等软 地基。 (2)采用顶管、水平钻孔等不开槽施工方法时。 6.管沟开槽后与本管道交叉的其他管线应根据要求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