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制品专项监管办法
水泥制品专项监管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根据《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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