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区政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意见

区政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意见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理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现就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实行分类监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

区政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意见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理 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现就区属企业国 有资产实行分类监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区经济发展局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 管机构,代表区政府对区属企业(包括区直企业以及区直部门、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集中监管。 (二)尊重历史原则。着眼企业发展,继续发挥行业管理部 门争取上级支持的优势,保持企业行业管理关系的连续性。 (三)逐步到位原则。由点到面,循序渐进,逐步将区属企 业国有资产过渡到区经济发展局直接监管范围,按照“权利、义 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 进出资人三项主要职责的落实,依法规范出资人行权履责行为。 (四)集中整合原则。按照国有资本结构调整的要求,遵循 行业相近、产业相关的路径,推进企业国有资产重组整合,放大 国有资本规模,发挥国有资产集成效应。 二、监管方式 按照“统一授权、分类监管”的总体框架,区政府授权区经 济发展局集中统一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分 为直接监管、委托监管两类。 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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