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教学内容安排建议》的通知
关于调整《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教学内容安排建议》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全市中小学每学年
编号: 2021xx 时间:年月日 页码:第页共页 1 10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关于调整《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 教学内容安排建议》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 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全市中小学每学年环 12“” 境教育课时以上。为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指标, 落实环境教育课时要求,必须对《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 纲教学内容安排建议》的课时做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中小 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教学内容安排建议》印发给你们,从 本学期起实施。请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实际,将环境专题教育 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或选修课、校本课程中 进行安排,在渗透相应学科的基础上,通过专题讲座、研究性学 习、纪念日活动、媒体获取、社会考察、调查、访问、参观等方 12 式对中小学生进行环境教育,确保每学年环境教育课时以上。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环境教育领导,认真做到计划安排落 实,师资设备落实,活动内容落实,时间地点安排落实,教案、 1 10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