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2006年6月2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8号公布自2006年7月2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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