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门卫安全管理规定
幼儿园门卫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国家(园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
幼儿园门卫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 国家(园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 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 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 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 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 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 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 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 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 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 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 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