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经济法》考试复习名词解释以及部分《经济法》条例

物权法民法上的物 —— 人们能够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民法上的物 客观物质性可支配性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原物——依其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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