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
长顺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根据《长顺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护实行分级负责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三个责任”(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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