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6.1 一般规定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