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考核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新疆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考核办法附件一 新疆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考核办法(试行) 为保证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效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第一篇:新疆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考核办法 附件一 新疆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考核办法(试行) 为保证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效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培养目标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必须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专门 人才。具体要求: 1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 发展观。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且掌握一定的 相关学科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 性的成果。 试行此办法的专业可以结合本专业的情况,制定本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 二、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 三、推荐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硕士一级学科内招收。各学院每年从当年新入学的研究生 中遴选出具有硕博连读条件的硕士生,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四、考核条件 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身体健康。 2 、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对科学的献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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