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办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通知

县政办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通知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增进银企沟通,加大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县政府同意,确定在我县建立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制度。现通知如下。一、金融顾问职责(一

县政办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增进银企沟通,加大金融对中小企 业的扶持力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县政府同意,确定在我县建立 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金融顾问职责 (一)帮助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力。及时向中小企 业提供各类产业信息,帮助分析市场需求和行业状况,努力寻找中小 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位置,优化资源配置,谋求最佳营销策略,提高 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积累能力。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大力提高企业家素质,制定有关科学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规范经营, 自我约束,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二)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帮助中小企业建 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和 财务收支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提高生 产经营的透明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向银行提供 数据准确、真实有效的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成果。 (三)推介各类金融产品,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及时向中小 企业宣传包括信贷、支付结算、电子银行等各类金融产品,帮助中小 企业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的结算工具,提高资金结算周转效率。 (四)为中小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金融辅导。在经营状况良 好、财务制度基本规范的前提下,企业有信贷资金需求的,首先要帮 助企业获得银行信用评级,按照信用评级的要求,指导企业提供各类 信用评级资料,并配合银行到企业现场考察。在信用评级完毕,银行 授权相应信用额度后,要帮助企业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信贷产品,提 第1 页共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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