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是人们对于自 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 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与《民法通则》规定不完 全相同,在权利范围上应采用不包括属于科技奖励制度的发明权、发现权的“广义 说”。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性质产权是财产权的简称。知识 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权利本体 的私权性是知识产权归类于民事权利范畴的基本依据。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 权利客体——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 于物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控制、使用、处分形态。知识产权的性质,具 体有以下几点:(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知识产品是一种无体的知识形态产 品。(2)知识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它成为知识财富和知识商品的理论根据。 (3)知识财富经过法律的确认或授予才成为知识产权,成为权利人享有的一种特殊 的民事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属性,具有以下基本特 征: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同物之所有权一样,具有专有性即排他性和绝 对性的特点。即(1)知识产权所有权人独占(垄断)地享有其权利,这种权利受法律 保护,没有法律规定许可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识产权人的知识产 品;(2)同样的知识产品只能有一个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而不允许有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同时并存。知识产权专有性有着其独特的法律表 现。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专有性的区别:(1)排他性方式不同。所有权的排他性表 现为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占、妨害或毁损,而知识产权的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