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

食品加工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一、 单位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单位建筑物应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备 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二、 消防安全组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食品加工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 一、单位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 单位建筑物应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备 案、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消防安全组织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 位 以书面形式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归口管理部门、消防管 理人 员、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员,逐级明确并落实各自的消防安全 管理责 任。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实施 1 、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生产经营 设 备、工艺制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悬挂上墙,并列 入员 工岗前必训内容。 2 、每月至少组织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每日 组 织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检查巡查记录应存档备查。 3 、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需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 上 岗;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参加的消防技能培训,达 到消 防安全“四个能力”标准要求;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 演练预 11 案,于每年上半年和月份各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 练。培训、 演练资料应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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