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财社〔2011〕38号关于印发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广西 区各市中心支行、南宁市各县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广西区分行
关于印发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