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工商管理会计学汽车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工商管理、会计学、汽车营销等专业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施细则课程性质、教学目标以及教学内容说明课程性质经济法律基础是开放教育试点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各专科专业的公共基础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工商管理、会计学、汽车营销等 专业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一、 课程性质、教学目标以及教学内容说明 (一) 课程性质 经济法律基础是开放教育试点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各专科专业的公共基础课。根据中央电大教学计 划,工商管理专业为统设必修课,会计学专业为限选课,其它专业为选修课,课内学时54,3学分,一学 期开设。经济法律基础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课程,主要是为培养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生活,符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具有大专水平的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服务的。 从知识体系的特点和教学的角度看,经济法律基础是思辩类为主的课程,应以案例教学为主要的教学 策略。 (二)教学目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从主体的资格,主体的行为规则,到经济秩序的维护,宏观经济 的调控,都必须依法进行。 通过学习本课程,要使学生能够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增强法制观念并使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经济法问题的能力。 同时,本课程是一门公共基础课,它可为学生日后进一步学习一些涉及经济法内容的专业课提供必要的基 础知识。 (三)教学基本要求 1 .通过教学和学习,使学生对经济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条款以及这些理论、知识、 条款在经济发展中的运行机制和方法、调控的作用等有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2 .通过教学和学习,使学生学会观察和分析经济运行中所需的法律环境、条件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培养学生辨析守法与违法、保证企业经济运行和个人的各种经济行为遵守我国法律要求的意识和能力。 3 .注意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全新的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理念,在教学和学习过程中,即 要注重对经济法律理论的传递与积累,更要注重利用这些经济法律理论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 现状,作到知法、守法,并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各种经济权利。 “” 本课程教学和学习的具体要求,请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中规定的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层次 来进行。 二、课程多种媒体资源与应用建议 1、文字教材 本课程使用的主教材是:《经济法概论》,刘文华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第4 版。它是本课程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学生自主学习应该首先阅读本教材。 本课程辅助教材是:《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12月第2版, 作用是帮助学生学习和理解教材的主要内容、把握重点、解答难点、进行作业练习等。 同时为了便于学生自学,推荐以下参考书目: (1)经济法(民商法)第14版,高程德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8月。 (2)《市场经济法律概论》, 刘美林主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6年9月第二版。 2、音像教材 配合文字教材的教学,中央电大录制了18讲录像课。录像课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许海军教授主讲。 讲授方法主要讲重点、难点和部分案例。 音像教材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