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方案安全目标与安全保证措施
第十三章 安全目标及安全保证措施第一节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消灭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频率低于1‰。第二节 安全保证体系在本工程施工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项目总工程师、安质部长、专职安全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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