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组织机构与竞赛通则
第一章 竞赛组织机构第一条 竞赛委员会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第二条 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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