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以下简称质检系统)的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促进质检系统科技进步,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以下简称质检系 统)的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促进质检系统科技进步,根据《国家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由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科技主管 部门实施安排,由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 科学技术研究活动。质检系统申报国家科技项目按照国家科技项 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质检系统科技项目(含软科学研究及国 际科技合作研究)的立项、实施管理、成果鉴定或项目验收及项 目经费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全系统科技项目的 管理工作,并履行如下职责: (一)组织建立质检系统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制定重点项目 计划,参与拟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协议,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 况。 (二)负责科技立项工作的政策性指导,根据国家质检总局 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重点需求,下达项目指导性建议。 第1页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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