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设立公司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注释: 简称 “公司”或“南京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出资50万元人民币合资成立公司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出资40万人民币,乙方出资10万人民
共同设立公司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