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证疑难问题解答
产地证疑难问题解答问题1.第一栏是否可显示“ON BEHALF OF 国外经销商?”答:原产地证书的第一栏要求填写出口商名称及其地址和国家,因此第一栏不能显示“ON BEHALF OF 国外经销商”,
产地证疑难问题解答 问题1.第一栏是否可显示“ON BEHALF OF 国外经销商?” 答:原产地证书的第一栏要求填写出口商名称及其地址和国家,因此第一栏不能显示“ON BEHALF OF 国外经销商”,但可打印在品名描述栏备注中。 问题2.企业要求在第一栏加打国外总公司名称(子公司在国内),如何处理? 答:境外公司不是在中国合法注册的公司,不是中国出口商,因此第一栏不能显示国外总公 司名称,但可加打在品名描述栏备注中。 问题3.出口商名称是否应与L/C指定的相符? 答:原产地证书的签证依据是各给惠国方案、自贸区协议及我国的签证管理办法,信用证不 是签证依据。第一栏要求应与出口__一致,不能打国外中间商,也不能打无出口自营权的生 产厂。如信用证开给中间商的,则信用证条款对出口商没有约束。 问题4.__人名称与出口__显示的是否应一致? 答:不一定。__原产地证书第二栏应是给惠国或者协定国家的最终__人即提单___方。在间 接贸易情况下,__人名称可以与出口__的不一致,在直接贸易中__人是一致的。 问题5.如何使用“TO ORDER”和“TO ORDER OF …”? 答:在国际贸易惯例中,如果是指示提单的话,B/L作抵押时,银行等都可以作为__人。但 根据各国普惠制方案规定,除欧盟允许进口商指定外,其它国家普惠制方案不允许使用TO ORDER或TO ORDER OF。 问题6.第七栏除商品名称之外的其它内容是否要填? 答:商标、规格等内容可以填写,但不是必须填写项。所用原材料、原产地标准不同的,以 及商品涉及不同的税目号的,品名应分开填写。 问题7.禁止签证的商品有哪些? 答:主要有两类:1、不符合原产地规则的产品;2、我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如国有文物、濒 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某些化工品等,具体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问题8.如何填制第八栏完全原产标准“P”? 答:完全原产系指全部使用本国产的原料、零部件,完全由受惠国生产制造。具体按各给惠 国普惠制方案对完全原产地定义执行。除此之外的产品均不能称为完全原产品,证书第8栏 不能填“P”。中国传统产品并非都是完全原产,例如红木雕刻(红木为进口)、工艺绣品 (丝线可能为进口)等等。在申报中要加以注意,要真实申报。 问题9.确定原料、零部件属于进口或国产应注意什么? 答:在确定原料、零部件是否属于进口或国产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用外汇__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不一定为非原产,如出口返销产品、海关结转的转关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