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动物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规范常永成
晋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生猪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规范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的规定,我所统一设计了生猪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表。为规范动物检疫记录表的填写和使用,特制定本规范
晋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生猪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规范 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的规定,我所统一设计了 生猪产地、屠宰检疫记录表。为规范动物检疫记录表的填写和使用,特制定本规范。 一、填写和使用基本要求 1.生猪产地、屠宰检疫的记录是官方兽医检疫操作工作一种痕迹表现。 2.其他动物的产地、屠宰检疫记录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3.生猪产地、屠宰检疫的记录涂改无效。 4.生猪产地、屠宰检疫的记录所列项目要逐一填写,内容简明准确,字迹清晰。 5.生猪产地、屠宰检疫的记录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电子版记录。 检疫申报情况登记表 二、《》 1、本记录用于检疫申报情况的登记,在填写时应先填写农业部所制的《检疫申报单》,然后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