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治廉政建设制度
土地开发整治廉政建设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有关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促进土地整理工作廉政建设,根据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土地开发整治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有关 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促进土地整理工作廉政建设,根据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项 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严格执行省级、市级、县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和相关 规定,不准拉关系、走后门、跑项目。 二、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 程监理制五项基本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法人职责;对项目基本情况、招投 标和土地权属调整等进行公告;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 的原则,工程施工招投标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按照统一____、异地监理、双 向选择的原则确定监理队伍;项目各个环节要增强社会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 督。 三、 委托从事项目测绘、可研报告编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招标代理、 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决算等相关业务单位,均须符合相关资质条件,重大 项目和符合招投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 四、 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制定财务 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财务内部稽核与管理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的用 途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和专项审计。不准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不得 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 项目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项目管理中,不得在相关单位报销 应由个人或本单位支付的费用;不得索要或接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 第1页共2页

